《轻轨交通系统法》及车票发出条款:
车票是根据第18/2019号法律《轻轨交通系统法》、第187/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及本条款的规定发出。不遵守上述车票规定的使用者,可被拒絶进入付费区及使用轻轨客运服务。
车票
车费
缴付车费
免责
禁止无票进入和乘搭轻轨列车
任何人在无合法授权或合理原因下,不得作出以下行为,且不妨碍触犯第18/2019号法律《轻轨交通系统法》之规定:
无有效车票乘车 / 遗失车票
任何人士在澳门轻轨之付费区内:
将被视作无持有有效车票,其将被拒絶进入轻轨之付费区及使用轻轨客运服务,该等车票将被交予本公司之职员或相关执法机构;
此外,该名乘客应缴付相当於成人单程票的最高票价的费用,且不妨碍触犯其他法例之规定,如第18/2019号法律《轻轨交通系统法》;
如乘客於乘车期间遗失车票,需即时向本公司人员报失,乘客亦应缴付相当於成人单程票的最高票价的费用,且不妨碍触犯第18/2019号法律《轻轨交通系统法》之规定。
购票人应查看车票及确认找续
购票人在离开客戸服务中心前,应查看和确认车票及找续无误,对於在车票发出时没有促请本公司之职员注意的事宜,本公司对之并不负任何责任。
车票功能失效
若单程票的功能并非因乘客的过错所致而失效,而乘客亦没有在任何方面损毁或擅自改动该车票,本公司可酌情处理退还票款或更换车票事宜。
若轻轨通的功能并非因乘客的过错所致而失效,而乘客亦没有在任何方面损毁或擅自改动该车票,本公司可酌情处理更换车票事宜。
出示车票检查及车票类别之资格证明
应本公司之人员或监察人员要求,所有乘客必须出示车票以供检查。为确定乘客具有使用某一类别车票之资格,上述人员可要求乘客提供适当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乘客如未能出示载有符合其车程情况等资料的车票,将被视为本条款第2.7条所指之无持有有效车票,可被拒絶进入付费区及使用轻轨客运服务,亦应缴付相对应的车程之成人单程车费,且不妨碍触犯第18/2019号法律《轻轨交通系统法》之规定。
正确使用车票
乘客不应在同一时间以多於一张车票进入或离开一个车站。使用多於一张车票进入或离开一个车站的乘客须自行承担风险。该乘客将不会就任何已经扣取的车费或者多扣取的款项得到退款。本公司将不会就任何附带或相应而生之损失负责。
禁止携带体积庞大之物件:
任何乘客如未经本公司事先许可,不得在违反第18/2019号法律《轻轨交通系统法》及本公司公布之《公众及乘客须知》的情况下,携带或将任何行李、物品或物件带进付费区内。本公司只接受符合《公众及乘客须知》规定的行李、物品或物件通行或进入付费区内,并保留其绝对决定权拒绝该等物品进入有关区域。
成人单程票
所有乘客可使用成人单程票乘搭澳门轻轨全线。
特惠单程票
小童/长者/残疾人士可使用特惠单程票乘搭澳门轻轨全线,但不妨碍身高不超过一米的小童之情况。
单程票之使用
单程票只限在发出当日使用轻轨客运服务。只要该车票所记录的票值多於或相等於车程起点至车程终点所应缴付的车费,则该单程票可於澳门轻轨的任何一段车程使用。如持有单程票的乘客前往之目的地超越其车票票值所限,则须在离开付费区前,补付所欠之车费。
单程票之使用权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所有由本公司发出的单程票乃本公司之财物;单程票如无特许,任何人士必须在完成车程后或在车程结束时,将车票交还本公司。任何人士不得出售、转售、企图出售、企图转售、要约出售或邀请他人购买。
退款
单程票不设退款,惟本公司可视乎情况酌情处理退还票款或更换车票之事宜。
成人澳门轻轨通
所有乘客可使用成人澳门轻轨通乘搭澳门轻轨全线。
特惠(学生/长者/残疾人士)澳门轻轨通
合资格人士如已持有特惠澳门轻轨通而重复递交申请,之前持有的特惠澳门轻轨通将被注销且无法继续使用及恢复功能。
为澳门轻轨通增值
澳门轻轨通之所有权
除本条款第4.2条的特惠澳门轻轨通於首次发出为免费外,购买澳门轻轨通的行政处理费及制作费为澳门币30元,其所有权属购买者。任何人士不得出售、转售、企图出售、企图转售、要约出售或邀请他人购买。
退款
所有类型之澳门轻轨通均不设退款(本条款於2024年2月7日公布,并自2024年8月7日生效),惟本公司可视乎情况酌情处理更换车票事宜。乘客欲转移澳门轻轨通内的馀额至其他澳门轻轨通,可到各澳门轻轨车站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并需缴付行政处理费澳门币10元。
纪念票
纪念票乃由本公司不定期发出作为纪念用之车票。每种纪念票均以有限的发行量及有效期发出,并受该车票所附的条款及条件约束。
本澳门轻轨车票发出条款所载之一切行政处理费及制作费均不可以澳门轻轨通内之馀额支付。
倘属遗失澳门轻轨通而须转移失卡内之馀额时,持卡人仅可获转移被成功注销后的失卡内之馀额,由失卡至注销期间所使用的馀额须由持卡人承担。
特别票务安排
倘乘客因车务异常等特殊情况而中止或未能乘车,本公司将按实际情况向受影响乘客作以下安排:
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最终之解释权及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