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交通系統法》及車票發出條款:
車票是根據第18/2019號法律《輕軌交通系統法》、第18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及本條款的規定發出。不遵守上述車票規定的使用者,可被拒絶進入付費區及使用輕軌客運服務。
車票
車費
繳付車費
免責
禁止無票進入和乘搭輕軌列車
任何人在無合法授權或合理原因下,不得作出以下行為,且不妨礙觸犯第18/2019號法律《輕軌交通系統法》之規定:
無有效車票乘車 / 遺失車票
任何人士在澳門輕軌之付費區內:
將被視作無持有有效車票,其將被拒絶進入輕軌之付費區及使用輕軌客運服務,該等車票將被交予本公司之職員或相關執法機構;
此外,該名乘客應繳付相當於成人單程票的最高票價的費用,且不妨礙觸犯其他法例之規定,如第18/2019號法律《輕軌交通系統法》;
如乘客於乘車期間遺失車票,需即時向本公司人員報失,乘客亦應繳付相當於成人單程票的最高票價的費用,且不妨礙觸犯第18/2019號法律《輕軌交通系統法》之規定。
購票人應查看車票及確認找續
購票人在離開客戸服務中心前,應查看和確認車票及找續無誤,對於在車票發出時沒有促請本公司之職員注意的事宜,本公司對之並不負任何責任。
車票功能失效
若單程票的功能並非因乘客的過錯所致而失效,而乘客亦沒有在任何方面損毀或擅自改動該車票,本公司可酌情處理退還票款或更換車票事宜。
若輕軌通的功能並非因乘客的過錯所致而失效,而乘客亦沒有在任何方面損毀或擅自改動該車票,本公司可酌情處理更換車票事宜。
出示車票檢查及車票類別之資格證明
應本公司之人員或監察人員要求,所有乘客必須出示車票以供檢查。為確定乘客具有使用某一類別車票之資格,上述人員可要求乘客提供適當有效的資格證明文件。乘客如未能出示載有符合其車程情況等資料的車票,將被視為本條款第2.7條所指之無持有有效車票,可被拒絶進入付費區及使用輕軌客運服務,亦應繳付相對應的車程之成人單程車費,且不妨礙觸犯第18/2019號法律《輕軌交通系統法》之規定。
正確使用車票
乘客不應在同一時間以多於一張車票進入或離開一個車站。使用多於一張車票進入或離開一個車站的乘客須自行承擔風險。該乘客將不會就任何已經扣取的車費或者多扣取的款項得到退款。本公司將不會就任何附帶或相應而生之損失負責。
禁止攜帶體積龐大之物件:
任何乘客如未經本公司事先許可,不得在違反第18/2019號法律《輕軌交通系統法》及本公司公布之《公眾及乘客須知》的情況下,攜帶或將任何行李、物品或物件帶進付費區內。本公司只接受符合《公眾及乘客須知》規定的行李、物品或物件通行或進入付費區內,並保留其絕對決定權拒絕該等物品進入有關區域。
成人單程票
所有乘客可使用成人單程票乘搭澳門輕軌全線。
特惠單程票
小童/長者/殘疾人士可使用特惠單程票乘搭澳門輕軌全線,但不妨礙身高不超過一米的小童之情況。
單程票之使用
單程票只限在發出當日使用輕軌客運服務。只要該車票所記錄的票值多於或相等於車程起點至車程終點所應繳付的車費,則該單程票可於澳門輕軌的任何一段車程使用。如持有單程票的乘客前往之目的地超越其車票票值所限,則須在離開付費區前,補付所欠之車費。
單程票之使用權
除另有明文規定外,所有由本公司發出的單程票乃本公司之財物;單程票如無特許,任何人士必須在完成車程後或在車程結束時,將車票交還本公司。任何人士不得出售、轉售、企圖出售、企圖轉售、要約出售或邀請他人購買。
退款
單程票不設退款,惟本公司可視乎情況酌情處理退還票款或更換車票之事宜。
成人澳門輕軌通
所有乘客可使用成人澳門輕軌通乘搭澳門輕軌全線。
特惠(學生/長者/殘疾人士)澳門輕軌通
合資格人士如已持有特惠澳門輕軌通而重複遞交申請,之前持有的特惠澳門輕軌通將被註銷且無法繼續使用及恢復功能。
為澳門輕軌通增值
澳門輕軌通之所有權
除本條款第4.2條的特惠澳門輕軌通於首次發出為免費外,購買澳門輕軌通的行政處理費及制作費為澳門幣30元,其所有權屬購買者。任何人士不得出售、轉售、企圖出售、企圖轉售、要約出售或邀請他人購買。
退款
所有類型之澳門輕軌通均不設退款(本條款於2024年2月7日公佈,並自2024年8月7日生效),惟本公司可視乎情況酌情處理更換車票事宜。乘客欲轉移澳門輕軌通內的餘額至其他澳門輕軌通,可到各澳門輕軌車站客戶服務中心辦理,並需繳付行政處理費澳門幣10元。
紀念票
紀念票乃由本公司不定期發出作為紀念用之車票。每種紀念票均以有限的發行量及有效期發出,並受該車票所附的條款及條件約束。
本澳門輕軌車票發出條款所載之一切行政處理費及制作費均不可以澳門輕軌通內之餘額支付。
倘屬遺失澳門輕軌通而須轉移失卡內之餘額時,持卡人僅可獲轉移被成功註銷後的失卡內之餘額,由失卡至註銷期間所使用的餘額須由持卡人承擔。
特別票務安排
倘乘客因車務異常等特殊情況而中止或未能乘車,本公司將按實際情況向受影響乘客作以下安排: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之解釋權及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