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轻轨交通系统营运範围 – 公众和乘客须知》之进入轻轨妈阁站天台花园补充须知
进入妈阁站天台花园範围内的公众应保持花园清洁与卫生、爱护动植物及公共设施、照顾随行小孩、谨慎保管财物、遵守花园所规定之秩序。
- 为着使公众能够使用安全、整洁及舒适的环境,在妈阁站天台花园範围内请遵从所有告示及指示牌的规定,及遵从任何轻轨工作人员发出的指示及要求,并禁止在轻轨妈阁站天台花园作出下列行为:
- 攀上、攀越或跳上、跳过任何墙壁、栏栅或栏障。
- 损坏、移走、伤害或弄脏设施或其任何部分。
- 树木或植物的采伐,摘采园区花卉、果实或种子等。
- 采集或堆积土石、树木或植物。
- 捕捉、杀伤或喂饲雀鸟、狗只或猫只等动物。
- 嬉水或进入花园禁止入内之地方。
- 放风筝、模型飞机、气球或其他飞行器件。
- 携带动物或宠物进入轻轨妈阁站天台花园,但导盲犬及警犬除外。
- 吸烟、赌博、进行任何非法活动、不道德或不恰当之行为。
- 在非开放时间内进入或逗留在轻轨妈阁站天台花园内。
- 随处弃置物件、纸张或废物。
- 於任何设施、设备或植株上刻画、绘画或涂鸦、张贴纸张、告示等内容。
- 制造干扰其他使用者之噪音或声响。
- 干扰其他使用者的安全及花园设施使用的行为。
- 使污水或污物等厌恶物体流入或放置在妈阁站天台花园範围。
- 以构成或相当可能构成火灾危险的方式,将任何已燃点的烟头、火柴、烟草、液体、物料或任何其他东西放置或抛弃在妈阁站天台花园範围。
- 酗酒、吐痰、便溺、放生动物。
- 投掷任何物品或以任何气枪、弓箭或其他相类似器具进行射击、作出任何扰乱秩序、危害场地或在场人仕、不雅的行为。
- 恶劣天气下进入花园範围。
- 其他工作人员认为可能会影响花园使用安全或损坏花园设施的行为,例如进行极限运动或高风险活动。
-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至花园内
- 危险物品(枪械、刀具、利器、弹药或危险品)。
- 烟火、火药、瓦斯、燃油及燃料类物品。
- 手推车或任何装有车轮之运送用具(婴儿车和轮椅除外),包括但不限於滑板、滑行车、轴向冰鞋、装有轮辘的鞋子和自行车等。
- 迴力镖、弓箭、遥控飞机及其他飞行器件等。
- 其他,工作人员认为可能会影响花园使用安全或损坏花园设施等物品。
- 从事下列行为前需要事先取得澳门轻轨股份有限公司之许可
- 进行任何集会及采访活动、展示任何旗帜、横额、其他标语、游行或演说。
- 操作或弹奏乐器或使用其他扬声设备。
- 摆放或弃置任何物料或物件。
- 紥营或度宿。
- 物品贩售或发送。
- 独占部份或全部花园範围。
- 进行募捐、连署活动、问卷或其他类型之调查。
- 以营利为目的或徵收费用之商业摄影或外景拍摄。
- 其他
- 倘在花园内摆放或弃置任何物料或物件,澳门轻轨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自行处置有关物件,且因处置该物件而生之费用及责任将由放置/弃置者自行承担。
- 澳门轻轨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保管花园使用者财物、或看管同行小孩的责任,故毋须为花园使用者之财物损坏或损失负责。
- 花园使用者须承担因使用本花园各项设施所引起的一切风险。
- 本须知的解释权属澳门轻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 在有冲突或不一致之情况下,本须知以中文版本为准。
- 澳门轻轨股份有限公司保留随时修订本须知之权利,毋须另行通告。
注: 澳门轻轨股份有限公司将适时更新 “澳门轻轨交通系统营运範围 - 公众和乘客须知”,并在车站大堂内张贴和公布。